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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学习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参加学习的有区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检察官。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书合带头领读“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文件,他强调,落实“三个规定”是贯彻检察机关“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十六字要求的具体体现,办案干警要明确工作要义、消除填报顾虑,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压实主体责任,领导带头报告,部门负责人发挥引领作用,养成定期填报的习惯,在一点一滴中树立起检察机关的形象。
在学习过程中,他提出,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工作,就是把打招呼、问案情等情况“晒出来”,这有利于检察人员排除干扰,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要严格落实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做好案件保密工作,要求各业务部门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及时进行全面、如实、详细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同时要做到对重大事项工作的自查、排查等监督工作,确保“三个规定”抓常抓严抓实,切实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