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荣获“辽宁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2015-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先进单位”称号。
几年来,双台子区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紧紧围绕双台子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牢把握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再次荣获“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及2015-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是双台子区检察工作进入新时期,迈上新台阶的起点,我们深知:心中装着党和人民,检察事业才能长青,顺着党和人民的目光,检察工作才能走的更远。区人民检察院将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现代化滨河国际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