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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既是人类及其他生物繁衍生存的基本条件,又是社会生产必不可少的物质资源,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作为支撑,珍惜每一滴水,是任何一位公民不可推卸的义务和责任。但如今水污染情况日益严重,生产生活用水逐年增加,依法有效保护水资源刻不容缓。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应全力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为水资源的保护做出贡献。
2020年7月,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与双台子区水资源管理行政部门共同开展了水资源保护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城市周边部分超市在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出于商业目的擅自抽取地下水用于水冷空调。该行为造成大量水资源浪费,极易形成地面沉降,直接威胁附近居民生产生活,侵害了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虽采取回灌措施,但不足以排除妨害、消除危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水资源管理部门对此高度重视,积极督促违法商家进行整改,同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地下水资源安全。
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将以办理此类案件为契机,继续联合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全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为号召群众自发依法保护水资源,举行以“节约水,保护水,珍惜水”为主题的节水宣传活动,重点普及水冷空调的危害与合法用水的规定,以增强广大群众节约水资源的意识及法制观念,形成“人人节水、人人护水”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