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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增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办案质量,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9月23日,双台子区院召开了于某某刑事申诉案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区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士远主持,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干警、民政局、街道办工作人员共五人作为听证员参加会议,区院申诉案件承办检察官及控申部门干警参加听证会。
听证过程中,各方围绕申诉人的申诉理由及请求展开评议。经审查,申诉人于某某不服法院对王某甲故意杀人案的判决,认为法院量刑过重,故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原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王某甲将其妻子张某某杀害、将其儿子王某乙砍伤,最终王某甲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由于王某甲的入狱和张某某的身亡,导致王某乙及其奶奶于某某的生活陷入极端困境。鉴于于某某家庭实际情况,为彻底化解社会矛盾,根据辽宁省院“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及国家司法救助文件精神,区院决定通过国家司法救助的方式帮其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听证会上,人大代表、盘锦市丽梅爱心团队团长杜丽梅在了解到于某某家庭情况后,当场向其捐助人民币1500元,并将其家庭列为长期帮扶对象;区民政局也决定协调盘山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为于某某办理低保户,将其纳入政府救助对象;区分局公安干警和区院检察官也积极为其捐资捐物,使于某某深受感动,失声痛哭,向我们表达了由衷的感激之情。听证会后,区院及时将国家司法救助款三万元拨付到了于某某手中,于某某表示不再申诉。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于某某因案致贫,且已达70高龄,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依靠自身造血实现脱贫已不太可能,只能依靠政府及社会力量,多方位、多角度奉献爱心和关怀。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的方式,充分利用国家司法救助手段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彰显了检察机关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有助于集中多方力量化解社会矛盾,助推脱贫攻坚,实现习总书记提出的“扶贫路上不能丢下一个贫困群众”的指示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