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愿认罪认罚,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我没有异议……”,日前,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办案人员就犯罪嫌疑人任某某涉嫌电信诈骗一案进行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
承办案件检察官详细告知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法律性质、法律后果,就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处理意见、提出的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的选择等问题向任某某进行了详尽的解释,并耐心的解答了任某某提出的缴纳罚金、刑期的计算等相关问题。值班律师在充分阅卷后就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情节等相关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最终,任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等相关文书。在区院办公室技术人员的支持下,此次认罪认罚听取意见采取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结束后案件承办人将视频资料及时封存保管。
2021年12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要求自2022年3月1日起,对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通过以影像形式固定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的具结过程,进一步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监督,倒逼办案人员切实提升释法说理能力,规范履职行为,实现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的实质化、规范化,最终提升检察人员在“镜头”下办案的水平。《规定》发布后,区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办案部门干警集中学习,并根据《规定》的相关要求积极进行跨部门间的协调部署、充分给予人员设备的保障。为了将该项《规定》落到实处,区院办案部门在新年伊始便提前着手开展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旨在通过提前运行、提前练兵,提前发现该项《规定》在具体运行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为今后该项规定的全面铺开且高质量、常态化运行提供了实践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