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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干警签订杜绝“酒驾醉驾”承诺书

      时间2022-09-20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纪委办公厅《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通知》(辽纪办〔2022〕33号),坚决杜绝全院干警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树立检察队伍良好形象,9月19日上午,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签订杜绝“酒驾醉驾”承诺书。

    会上,区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泓哲强调,全体干警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自我约束,遵守相关规定。

    承诺书要求:一是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二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他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规范驾驶机动车,不违章行车,服从管理;三是坚决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保证不在本人身上发生“酒驾醉驾”行为;四是积极向同事、亲朋好友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主动提醒、劝阻他们远离“酒驾醉驾”;五是自重、自律、自爱,切实把杜绝“酒驾醉驾”作为长期的自觉行为。

    今后,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对酒驾、醉驾“零容忍”,加强对干警的日常教育提醒,以优良的作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推进区院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