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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重要要求,是严格公正司法的重要方面,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为贯彻落实该项要求,以公开听证作为“阳光司法”的抓手,积极发挥“领头雁”能动履职作用,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近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树军主持两件拟不起诉案件听证会,侦查机关代表参会,并从听证员库中随机抽取人大代表、爱心人士、社区干部、司法局干部、律师共五人进行听证评议,在深化检务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同时,真正做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听证会上,张树军检察长向参会人员阐述了听证目的及议题后,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行,确保听证会程序规范、过程透明。承办检察官对两起案件全面介绍案情和证据情况后,并向听证员阐明两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积极对被害人赔偿及取得谅解等量刑情节,另外,因琐事发生的故意伤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存在自首情节,危险驾驶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则是案后自愿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公益活动。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详情后,独立进行评议并发表意见,最终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检察听证是让人民群众感知司法温度、感受公平正义的“第一现场”,更是向人民群众传达“宽严相济”司法政策的“最佳通道”,今后,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将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待,以“头雁效应”激发“雁群活力”,坚持“应听尽听”原则,推动听证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