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被抓的那几天我懊悔万分,我家的孩子还小,爱人也担心我,我特别希望用实际行动弥补过错,谢谢检察院能够给我这次机会,在社会公益服务的过程中,我也深深理解了交警人员的不容易。”小董完成了8小时的交通劝导员“工作”,悬在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在不起诉听证会上,检察官对小董的服务情况进行了审核,经评定为合格后,结合认罪认罚等其他量刑情节,依法对小董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
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不起诉案件非刑罚处罚规范化工作,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全市首次运用“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模式办理案件。
经过充分调研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区院与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双台子大队联合签署《关于建立轻微醉驾案件社会公益服务考察工作的规定》,规定中明确被考察人担任交通劝导员等方式提供交通志愿服务,依据血液乙醇含量、醉驾车型等情节梯度设置志愿服务时长标准,双台子大队设置考察情况评价表,以积分制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价,考察内容包括志愿态度、工作纪律、着装规范、志愿服务时长、工作效果等。区院将交警部门出具的评分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依据,全过程实现检警密切合作、双向监督,确保制度依法有序开展、有效落实。
危险驾驶案件作为不起诉案件中的“大户”,因其案件占比高、轻刑率高的特点,成为不起诉案件非刑罚处罚规范化工作的样本,这只是开端。下一步,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检察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扩大成果,转化司法理念,按照犯罪行为涉及的领域,强化与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协作,持续开展多样性社会公益服务,助力提升双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