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序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的重要力量。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积极倡导构建“检察官+司法警察”工作模式,强化检警协作,为检察业务工作安全高效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建章立制促发展
为了进一步增强司法警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加高质量的配合业务部门完成工作,区院切合基层检察业务工作的实际,完善了《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制度》。新的制度通过权利行使依据、办理的案件范围、履职的目标和质量要求等六个方面,对司法警察的执法规范化作出更细致的要求,明确了执法司法责任,厘清权责边界,推进司法警察工作更加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
同时,区院还将司法警察日常工作内容纳入检察绩效考核系统当中,通过细化各项工作的录入,抓实司法警察工作实绩考核,及时发现不足,补齐短板,真正做到法警工作有内容、有记录、有成绩,切实让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发挥出“争先创优”的指引作用。
二、能动履职助检察
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将“服务执法办案、确保办案安全”作为警务工作的出发点,持续发挥司法警察专属职能作用,不断深耕司法警察能动履职。
看管、押解、拘传、协助执行强制措施是司法警察履行工作职责的重中之重,区院司法警察采取与办案检察官事先沟通的方式,了解案件性质和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做好工作预案及现场布控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履职能动性,将办案安全责任贯彻到每一起案件,贯穿于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位法警,形成安全保障的合力,确保案件查办工作顺利开展。
司法警察同时也是公益诉讼工作的守卫者。因为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的领域多、范围广,许多案件更是直接牵涉到当事人和其他群众的利益,当事人思想情绪波动大,容易激化矛盾。司法警察主动出击,通过协助技术人员使用无人机、科学合理使用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设备以及主动承担沟通接洽和走访调查的方式,最大限度的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办案检察官的安全并配合检察官查找案件线索,力争维护检察机关的法律权威,凸显司法警察在公益诉讼中的警务保障作用。
三、基础保障稳安全
今年以来,省院法警总队、市院法警支队组成的检查验收组采取查、看、听、验的形式,对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的软、硬件进行了检查验收。通过检查,验收组高度评价了双台子区院办案工作区的设置、使用和管理工作,认为办案工作区的设置和建设(硬件)合理,使用和管理(软件)制度到位,软硬件建设均达到验收标准。4月10日下午,市院法警支队向区院颁发了“辽宁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准用证”。
今后,双台子区院将进一步加强办案工作区的建设和使用管理,真正把办案工作区打造成为全空间封闭、全范围监控、全过程防范的办案区域,为执法规范化奠定坚实的基础,努力发挥办案工作区的最大效能,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